行业动态 > 保监会发布险企股权管理办法 新规6月1日起实行

2014年04月28日 22:40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

  大智慧(6.79, -0.04, -0.59%)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28日讯,大智慧通讯社今天从保监会获悉,保监会发布了《关于修改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,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  据了解,原版《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》是2010年5月保监会颁布,当年6月10日开始实施。时隔四年,保监会为了鼓励同业内兼并收购,于是对《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改。

  保监会介绍称,新版《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》仅将第七条修改为“股东应当以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,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,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

  大智慧通讯社注意到,关于此次修改《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》,保监会已在2月底开始征求意见。保监会表示,此举为鼓励和规范保险公司并购。紧接着,4月4日,保监会发布了《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》。

 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[微博]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,此举为保监会后续调整政策留有了余地,不仅为鼓励和规范保险公司并购,同时也为保险公司持续注资打开了方便之门。



战略合作伙伴
电话:028-65585576 传真:028-65585577 Copyright 2006-2007 四川明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
公司地址: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开发区金石路376号新希望大厦A栋  蜀ICP备08011346号